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86
  • Tax100会员 33661
查看: 372|回复: 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450
2020-9-11 13: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延安税务
标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zNTE3NzA3Mg==&mid=2247489808&idx=4&sn=30abd89a989e5e7b9e3f85bd5d788ac6&chksm=fa882b0fcdffa219435c99bc5f751fc930ee42c11624f54250a2b714a15aed9b2bc769274b3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11
二维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资源税法,现将税法施行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1.对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运营期间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征资源税。具体操作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藏铁路公司运营期间有关税收等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1号)第三条规定执行。
  2.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具体操作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财税〔2018〕26号)规定执行。
  3.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具体操作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
4.自2014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6月2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市局纳税服务中心
770_1599803724922.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