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21
  • Tax100会员 27947
查看: 794|回复: 0

汇发〔2019〕39号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6980
2020-9-10 14: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safe.gov.cn/safe/2020/0110/15116.html
发文单位: 国家外汇管理局
文件编号: 汇发〔2019〕39号
文件名: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0-01-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推进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便利市场主体了解执行外汇管理规定,现就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或条款的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文件代替、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的2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3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三、对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的部分条款予以废止或修改。目录见附件3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2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的3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废止、修改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的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12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