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52
  • Tax100会员 27981
查看: 435|回复: 0

汇发【2010】16号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2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6980
2020-9-10 14: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safe.gov.cn/safe/2010/0423/5348.html
发文单位: 国家外汇管理局
文件编号: 汇发【2010】16号
文件名: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2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04-2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现就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的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9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O一O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的9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