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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微课堂(二十四)|办税缴费咨询干货梳理(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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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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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10 03: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深圳税务第三分局
标题: 海洋微课堂(二十四)|办税缴费咨询干货梳理(六)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NzI2MzcwNg==&mid=2650407395&idx=1&sn=e4b472ffa06d534a4636f4726ca6d556&chksm=f0c5efd6c7b266c09ac9b5fe5c3c8db8199a9db639ca92eef0acca39793b2cb55281c5e9f04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09
二维码: -



导语
近日,小编基于办税热线遇到的高频问题、特色业务和常见误区,整理出《办税缴费咨询干货梳理(第六期)》,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吧~如果您在办税过程中遇到棘手问题,可拨打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热线(0755-25111344)或者向您的税收联络员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为了您的非常满意,我们一直在行动!

每天学习一小问
  办税本领大进步!
Q1
问: 企业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加税种吗?
答:加税种暂时无法线上操作。纳税人需要填写《税目认定表》在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填写税种、税目、有效期并加盖公章。
Q2
问:企业在报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的汇总申报时,自然人扣缴客户端显示为灰色无法选择,请问该如何操作?
答:企业需填写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前台申请。情况说明需描述原因(一般是人员较多的情况)、需要开通项目等信息。
Q3
问:纳税人有要报往期税种的需求一定要来前台操作么?
答: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1日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申报客户端)已开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逾期申报功能,有此需求的纳税人可以使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网报客户端)进行申报,不必前往办税服务大厅。
2、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往期申报套餐进行逾期申报。
3、逾期申报增值税不可全市通。
二、附加税费
在“电子税务局--税费缴纳及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项--增值税附加税(费)补申报”模块可补申报附加税费(此功能只能申报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附加税,从2019年1月1日起附加税已随同主税申报表同申报,附加税不必再单独申报)。
三、企业所得税
在电子税务局“往期申报套餐”可补申报企业所得税,具体规则如下:
对于正常状态的纳税人,电税支持查账征收的纳税人逾期申报2014及以后年度属期的年度所得税申报,逾期申报2015年及以后属期的所得税季度申报;支持核定征收的纳税人逾期申报2015年7月及之后属期的所得税季度/年度申报。如存在多个属期未申报的情况,请按照时间顺序进行补申报,如仍有问题请提供截图视频等方便后台验证。
四、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前台可以逾期补申报,扣缴客户端不支持2018年工资薪金个税补申报。2019年起工资薪金个税逾期申报可以在系统首页切换【税款所属月份】到需要补申报的月份。
扣缴客户端补申报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表时,如果同税款所属年度的后期申报表已申报,客户端不允许再补申报
例如:2020年1-3月属期个税都未申报,扣缴端可以直接逾期补申报3月属期个税;但如果1月属期正常申报,2月属期未申报,申报3月属期时系统会提示上属期未申报,本属期不可以申报。
2、生产经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上可以逾期补申报2019年以后生产经营所得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缴逾期补申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逾期未申报需要进行补申报时,企业投资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可继续通过【个人所得税WEB端(网页版)】进行申报,申报流程同正常申报。
逾期补申报规则如下:
(1)2019年第一季度未申报,后面属期正常申报,且2020年第一季度所属期已经申报,现在扣缴端不可以逾期补申报2019年一季度属期申报表。
(2)2019年经营所得年报未申报,现在已经申报了2020年第一季度属期的经营所得,在扣缴端可以补申报2019年的经营所得年报。
(3)如果是2020年第一季度属期没有申报,二季度属期在前台申报,第三季度才发现第一季度没有申报,这种情况可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逾期补申报第一季度属期生产经营申报表。
五、印花税
印花税在电子税务局可以逾期补申报,印花税申报是可以自行选择所属期,因此纳税人可自行在电子税务局上选择属期申报即可。

Q4
问:企业需要将核算方式从非独立核算改为独立核算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的变更税务登记操作么?
答:电子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没有核算方式的项目,需要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来前台变更
Q5
问:企业2017年开具的发票尚未验旧,在电子税务局输入发票号码与代码系统提示查询不到相应开具的未验旧发票,请问该如何解决?
答:由于电子税务局的更新系统未同步到以前年度的数据,需企业带着发票与发票验旧表来前台手工录入
Q6
问: 今年我市用人单位应在何时向哪个部门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答:根据《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职责划转的公告》(深残联发〔2020〕7号)第二条的规定:“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度征收,当年征收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的时间一般为8月至10月。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所属期为2019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自2020年11月1日起由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因此,今年我市用人单位应自11月1日起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所属期为2019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Q7
问:“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请问是否必须取得以企业抬头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若取得的是个人抬头的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答: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取得个人抬头的发票不能抵扣
Q8
问:小规模时期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成为一般纳税人后能不能做进项抵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 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Q9
问:《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是由购买方开具还是销售方开具?
答: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由购买方开具的主要情形:
1.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二)由销售方开具的主要情形: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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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邝毓涵
审核︱刘燕衡
排版︱第三税务分局微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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