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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税务部门职责体系和税务执法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税收营商环境,贵州省税务局根据工作实际,修订发布全省税务系统的权力和责任清单,为我省税务行政执法提供制度保障。
“三原则”确保权力责任法定有序可控
一是落实权力法定原则。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贵州省税务系统权责清单对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设定的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税务机关权责事项进行梳理和确认,做到对权责事项、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四明确”。二是强化制度管权原则。为规范行政权力的设置和运行,对职责和权力进行具体化、精细化管理,贵州省税务局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优化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将权力毫无例外地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深化公开透明原则。所有纳入权责清单的权力事项及其运行流程,都向社会公开并可以查询,不仅方便行政相对人,而且随时接受社会公众和监督机构的监督。
“三制度”保障事项权力高效透明公开
一是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贵州省税务局将根据执法依据和职能转变等变化,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按规定程序确认公布,确保权责清单科学有效、与时俱进,确保职权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贵州省税务系统将同时对权责清单相关事项及时调整。二是建立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长效优化制度。按照规范运行、信息聚合、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要求,贵州省税务局制定《贵州省税务系统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同时进一步整合网上网下办税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简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推行清税注销免办服务。优化不动产交易涉税办理,推行不动产涉税“同城通办”和不动产交易、税务、登记“一窗办”。通过“贵州省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事项办理情况,提高权力运行效率,确保权力行使公平公正、依规合法。三是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针对不同的权责事项,建立责任明确、任务清晰、程序规范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力求使监管可操作、可监督、可追溯,确保监管真正到位。
“三覆盖”整合权责事项完备规范可行
一是权责事项全覆盖。贵州省税务局根据实际调研,编列了我省各级税务机关可参照的《贵州省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包含9类97项173子项的权责事项,权责事项数量目前为全省各级行政部门第一。二是权责种类全覆盖。根据执法主体形成“8+X”事项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包含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等类别,全面覆盖税务系统权责事项种类。三是征收单位全覆盖。各税务机关根据工作职责,对范本内容进行完善,补充市局、县局的清单总则附则,对稽查局、各税务分局清单进行调整,形成贵州省税务系统1个省级局、11个市级局、104个县级局、34个稽查局、537个税务分局的权责清单。
编发:贵州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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