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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策] 关于举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京单位离退休干部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暨第二届艺术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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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50/c4509787/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关于举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京单位离退休干部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暨第二届艺术节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04-0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部在京各单位:
为隆重纪念建党90周年,抒发广大离退休干部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激情,讴歌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艰苦奋斗走过的光辉历程,充分展示我部在京单位广大离退休干部的精神风貌,定于2011年6月11日至7月4日,举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京单位离退休干部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暨第二届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文艺表演。
(二)书画、摄影、小制作展览。
二、组织机构

成立组委会。由吴亚军任组委会主任,张勇任组委会副主任;范平平、张叶珍、王官秀任组委会成员。
组委会下设秘书组、组织组、联络组、节目组、展览组等五个组,承担艺术节筹备和实施的具体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节目演出拟定于6月11日上午,拟安排12个节目,演出形式以舞蹈、时装表演、诗歌朗诵、独唱、戏曲演唱、合唱为主(每个节目不超过7分钟)。节目既要有艺术性,又要有思想性。
(二)展览作品要装裱完成并逐一登记后报送。
(三)各单位参演节目和参展作品应于4月29日前报送完毕;部机关分报节目组和展览组,在京单位报联络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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