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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争性选拔的范围和职位
面向全国选拔的职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应当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 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二)任职资格
(1)现任党政机关正处级领导职务,企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担任以上职务的报考者须任职满3年(时间计算截止2011年3月31日,下同)。(2)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职(执)业资格,近三年以来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累计满3年以上。(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4)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国家级专家,即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人选的报考者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三)专业和其它具体要求
(1)计算机、网络通信、信息技术、电子等相关专业毕业;(2)熟悉国家有关信息化工作政策法规,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策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重大信息化和信息产业项目的能力较强。国家级信息技术类项目带头人或获得国家级奖励;具有产值超亿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者优先。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时间为4月2日至4日。在人民日报、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海南党建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竞争性选拔公告。
(二)推荐报名。时间为4月6日至24日。
报名方式分为单位推荐、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省外人员在网上报名;本省人员,均需各单位推荐,报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
每一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目标职位。省内人员可报考面向全国竞争性选拔的职位。选拔职位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10。因报名人数不足而被取消该职位竞争性选拔计划的,该职位报考者可于4月26日前改报其它职位。
组织推荐、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均须按报考职位相应填写《海南省竞争性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领导干部报名表》或《海南省竞争性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任职文件等材料复印件以及大1寸同一底片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4张。其中,单位推荐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1000字左右)、业务考绩档案、学术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自荐或他荐的,需提供个人学术科研成果和专业管理业绩报告(1000字左右)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由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其中,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的审查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进行。
第一轮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24日至27日,主要审查报考者的任职条件、专业资格和成果业绩。单位推荐的报考者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负责初审,再报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审查。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的,由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给准考证。
第二轮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3日至6日。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职位确定6名审查对象人选。审查对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任职文件、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原件丢失的须提供有效证明。审查对象通过第二轮资格审查后获得面试资格。审查对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参加面试。补充的审查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同职位的考生中递补产生。
(四)笔试面试。笔试时间为5月2日,以闭卷方式进行。
对专业性较强职位的报考者主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重点测试其专业素养、技术管理水平和解决本专业领域内关键、复杂疑难问题的实际能力。
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后按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采取“实地调研+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综合测试应试者的专业实践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
笔试、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五)“履历+业绩”分析。入围专业性较强职位的面试人选,对其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成就、学术成果和工作业绩等进行定量分析。
(六)确定差额考察人选。专业性较强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实地调研论文成绩占3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占30%,“履历+业绩”分析成绩占10%,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七)组织考察。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等方式,了解人选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对入围专业性较强职位的考察人选,还要侧重了解其综合管理能力,科研、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实例,力求做到好中选优。
(八)确定差额票决人选。考察组向省委组织部汇报考察情况。省委组织部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票决后,提请省委常委会差额票决。
经组织考察无合适人选的,可放弃该职位的竞争性选拔。
(九)省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常委会成员听取省委组织部有关各职位差额人选的情况汇报,现场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十)任前公示。在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和海南省政府网、海南党建网等新闻媒体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一)办理任职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法律程序任命,并实行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报名
1.时间:4月6日至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海南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1号办公楼502室)。
3.方式:(1)书面报名: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表。(2)网上报名:登录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海南党建网查询简章并下载报名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hainanzzb@126.com。
报考者还须在4月24日前提供以下纸质材料: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任职文件以及个人学术科研成果、专业管理业绩报告(1000字左右)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大1寸同一底片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4张。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5331280 65342184 65342440传真:0898-65342184 65342440邮政编码:570203电子邮箱:hainanzzb@126.com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2011年4月2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电话:0898-65344746 65238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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