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25
  • Tax100会员 33758
查看: 214|回复: 0

[国务院政策] 关于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804
2020-9-9 11: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50/c4509726/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关于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文日期: 2011-09-1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工信电管罚字第〔2011〕118号


单位名称: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地盛北街1号A区2号楼法定代表人:于品海
经查明,当事人提供注册服务的域名项目中包含“中文.COM/中文.NET/中文.CC”。根据原信息产业部相关批复文件,当事人可以提供注册服务的域名项目不包括“中文.COM/中文.NET/中文.CC”。当事人存在超范围经营的违规行为。
上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认定。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三万元。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罚款缴至指定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市分行,账户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财政汇缴专户),银行行号:3031 0000 0241,银行账号:3500 0188 0001 30816)。逾期不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我部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