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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策] 关于召开2012年全国第三期药品企业生产质量安全巡回宣讲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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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9/c3757869/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关于召开2012年全国第三期药品企业生产质量安全巡回宣讲会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09-0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有关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2年“促进药品和婴幼儿奶粉生产质量安全”全国巡回宣讲活动安排的通知 》(工信科简函[2012]392号)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于2012年9月10日在我市召开2012年全国第三期药品企业生产质量安全巡回宣讲会(以下简称第三期GMP宣讲),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委托,会议由我委主办,重庆工业服务港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宣讲内容
(一)新修订GMP国家政策介绍
(二)新修订GMP重点要求及检查过程关注点讲解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技术改造政策及申报程序解读
(四)已通过GMP企业经验介绍
(五)工业企业推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及品牌培育培训
二、会议日程安排
会议时间:9月10日,9:00-18:00,会期一天
会议报到时间:9月9日,全天
会议地点:重庆世纪金源大饭店
(位置图和乘车路线见附件2)
三、参加宣讲活动的人员
(一)相关企业生产质量安全负责人员(每企业参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二)有关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产品质量品牌工作负责同志;
(三)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产品质量品牌工作负责同志。
四、工作要求
请各参会单位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并于9月5日18时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重庆工业服务港,并同时发送报名回执表电子邮件。
五、会议其他注意事项
(一)第三期GMP宣讲活动诚邀各兄弟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企业积极参会;
(二)第三期GMP宣讲活动参会代表交通、住宿费用由参会单位自理。
(三)统一收取午餐及资料费:300元/人
(四)交款方式:
汇款单位:重庆工业服务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银行建新东路支行
账 号:240101040010858
六、联系方式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李涛
电 话:023-63895516
重庆工业服务港(活动组织单位)
联系人:侯雯婕023-88161622 15215052462
薛 琳023-86718255 13527563832
传 真:023-86718282
电子邮箱:cqitm@966580.com

附件:1、 第三期GMP宣讲报名回执表.doc
2、 重庆世纪金源大饭店位置图.doc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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