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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策] 工信厅军民函[2013]365号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军民两用产品与技术信息共享目录》(2013年度)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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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3761793/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工信厅军民函[2013]365号
文件名: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军民两用产品与技术信息共享目录》(2013年度)信息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05-2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工信厅军民函[2013]3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努力推动军民用资源共享,促进民用领域适用产品与技术向军用转移,我部决定继续编制发布《军民两用产品与技术信息共享目录》(2013年度),在军队和军工领域共享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围绕高性能碳纤维、先进制造技术、电子元器件、电池电源等4个技术领域,面向全国民用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包括军工系统从事相关技术研发的单位,采集具有潜在军用价值的优势产品及技术信息。
二、信息采集及推荐要求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相关信息的采集、初评、遴选和推荐。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采集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并对决定推荐的产品及技术信息出具推荐意见。
(三)各地推荐信息数量,原则上每个技术领域控制在50条以内,4个领域共计不超过200条。
(四)各地推荐信息材料要真实、清晰、完整,请汇总后,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函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
三、其他事项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负责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产品及技术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入编信息。
(二)本通知电子版下载地址: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或军民资源互动网(www.capumit.org.cn)。
(三)联系方式:
赵 蓉 电话/传真:010-82803019,
冯敬选 电 话 :010-68205698
附件:信息采集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3年5月20日
  信息采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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