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38
  • Tax100会员 33768
查看: 315|回复: 0

[国务院政策] 工信厅科函〔2015〕238号 | 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804
2020-9-8 18: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3764286/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工信厅科函〔2015〕238号
文件名: 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04-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工信厅科函〔2015〕23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近期我部将对2012年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进行复核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12年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请组织相关企业做好评价材料(见附件2)填报工作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文字版一式三份,word/excel格式电子版光盘一份)。有关数据指标请按2014年底数据填写,其中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2014年会计报表填写。来函请注明相关负责人员的联系方式。

三、时间要求

请对企业填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汇总后于5月28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材料收集工作委托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战略与规划研究所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管理办法》,复核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将公告撤销称号并摘牌。

(二)各有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并藉此机会,对本地区、本单位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把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引向深入。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技术创新处
联系人:刘丹
电话:010-68205231

六、材料报送地点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战略与规划研究所
联系人:牛江蓉
电话:010-8837922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
邮编:100037

附件:1.2012年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2.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材料.do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