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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策] 工装函【2015】421号 | 关于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增材制造专项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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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8/c3763443/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工装函【2015】421号
文件名: 关于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增材制造专项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发文日期: 2015-07-2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工装函【2015】4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提升我国增材制造产业化发展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总体安排与要求,现将增材制造重点任务项目申报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增材制造领域的重点任务方向包括:激光选区熔化(SLM)金属3D打印设备、生物增材制造的软组织修复产品的产业化、增材制造用高性能聚酰胺(PA)复合材料。
二、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通知》确定的重点方向、主要内容和参数要求及实施目标,组织本地区在国内本行业有竞争力、有项目实施条件的企业和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填报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
2、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的优势企业或地方有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的企业,优先给予支持。
3、同一重点方向各地申报项目的数量不超过2项,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并对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出具推荐意见,于2015年8月6日前,将有关材料及其电子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以《通知》要求为准)。
4、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www.miit.gov.cn)下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晨华 010-68205611
邮 箱:xinchh@miit.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100804)

附件: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增材制造)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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