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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培训班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5〕586号 | 办公厅关于举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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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3765188/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培训班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5〕586号
文件名: 办公厅关于举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培训班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09-0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再生资源
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培训班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15〕5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境内培训计划》,定于2015年9月16日至18日在大连举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培训班。为做好培训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国内外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态势与政策;
(二)主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解读;
(三)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解读;
(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典型企业案例。
二、参加人员及报名方式

(一)培训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资源综合利用的同志,有关行业专家及行业协会负责同志(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请尽快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并于9月5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尾矿联盟(传真:010-88334622)。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5年9月16日(周三)至18日(周五),9月16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大连虎滩宾馆(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路810—1号。总机:0411-82468999转营销部,传真:0411-82681001。联系人:吴立红 13842866937)
四、其他事项
(一)请结合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与培训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不少于2000字),于培训班结束前提交,经专家评议择优在相关专刊登载。
(二)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不收取食宿费、培训费。
(三)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尾矿联盟 杜根杰
010-82290313-683 13911619529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白旻
010-68205363
附件:1.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培训班报名回执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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