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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基础考点:增值税的减税、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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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8 17: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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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先征后退
扣减增值税规定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二章 增值税

【知识点】增值税的减税、免税
增值税先征后退(2020年新增)
1.对列举的出版物在出版环节,增值税先征后退100%,如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中小学的学生课本、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等;
2.其他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在出版环节增值税先征后退50%;
3.对列举的印刷、制作业务,增值税先征后退100%:如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

扣减增值税规定
(一)两类创业人员


(二)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

【解释】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报税盘,但不包括税控收款机、电脑、打印机等通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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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0-9-8 18: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识点】增值税的减税、免税

起征点:
(一)个人销售起征点


(二)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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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0-9-8 18: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识点】增值税的减税、免税

减免税其他规定(2020年调整)
1.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2.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优惠后,在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放弃免税权不受“36个月不得享受减免税优惠限制”,仅对当次代开发票有效,不影响以后申请免税代开。

3.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4.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的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5.放弃免税权的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尚未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当按现行规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销售的货物或劳务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点评

本帖内容均来自东奥会计在线小燕老师《税法一》授课讲义  发表于 2020-9-8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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