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435
  • Tax100会员 33765
查看: 253|回复: 0

[国务院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 推荐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的通知 工信厅财函[2015]675号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804
2020-9-8 17: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4376742/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 推荐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的通知 工信厅财函[2015]675号
文件名: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10-1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
推荐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的通知
工信厅财函[2015]6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有关高校、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财[2015]27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加快推进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转型升级发展,切实提升决策支撑能力,我部将组建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工业和信息通信业相关领域,从事技术、经济、财务等岗位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员。

二、推荐方式

(一)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推荐工作。专家选拔条件按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的相关要求。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选和汇总。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有关高校、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可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推荐。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负责受理,并组织开展评审等相关工作。

(三)通过评审的专家经公示后纳入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库。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推荐专家汇总表及专家推荐表一式两份(原件)、扫描件(PDF格式)与电子版(WORD格式、光盘形式)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

有关材料电子版请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财务司/办事指南”栏目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周欣 010-68205141/15811281688;
罗栋 010-68205158;
传真 010-66021362。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100804。

附件:1.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库推荐专家汇总表
2.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2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