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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策] 工信部信管函〔2015〕512号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注销11家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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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27/c4510352/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工信部信管函〔2015〕512号
文件名: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注销11家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15-10-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工信部信管函〔2015〕512号


近期,星空电讯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等11家电信业务经营企业(详见附件)向我部提交申请,要求注销其《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规定,提交了股东会关于终止经营的决定、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承诺书及解决用户善后问题的情况说明等材料。
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我部于2015年8月4日公示了拟注销《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的相关信息,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经审核,我部认为星空电讯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等11家电信业务经营企业符合退出电信业务市场条件,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现注销其相关《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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