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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策] 关于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受理窗口工作调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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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27/c4552871/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关于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受理窗口工作调整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15-12-2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各申请单位:

201611日起,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设立审批的有关事项作出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域名从业机构申请和审批管理系统”网络链接入口地址变更为https://tsm.miit.gov.cn(原网络链接入口地址http://www.miinac.gov.cn将于2016131日起不再使用),请各申请单位前往变更后的网络链接入口地址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二、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受理窗口办公地址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大门东侧综合受理厅。受理窗口工作内容包括接收纸质申请材料、提供申请材料填报现场咨询和申请进度现场查询、通知领取受理通知书和批复文件等。

三、申请成为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受理通知书和批复文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发放,请在接到领取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前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领取。

四、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咨询电话变更为:010-82140090

特此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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