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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策] 工信部原函〔2015〕313号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筹建中国绿色建材产业发展联盟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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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36/c4564685/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工信部原函〔2015〕313号
文件名: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筹建中国绿色建材产业发展联盟的复函
发文日期: 2015-12-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工信部原函〔2015〕313号


中国建材报社:
  
你社《关于请求支持指导建设“中国绿色建材产业发展联盟”的函》(材报字〔2015〕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筹建中国绿色建材产业发展联盟(以下简称产业联盟)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支持你社会同相关单位筹建产业联盟,同意围绕绿色建材产业发展加强对产业联盟的业务指导。
  
二、产业联盟要以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和应用为宗旨,遵循建材行业和建筑行业发展规律,以实现最终应用为目标,采取“一条龙”模式,构建产业链、完善创新链,强化上下游互动,协同突破制约推广应用的“瓶颈”,着力激活潜在市场需求,培育壮大绿色建材产业。
  
三、筹建产业联盟要在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合作、互利、共赢,围绕绿色建材产业链,优化产业发展要素配置,联手热心致力于绿色建材产业发展的骨干单位,既落实分工又统筹协同,创建产业合作平台,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加速示范应用和推广进程。
  
四、产业联盟筹建,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产业联盟章程,健全产业联盟内部相关制度。在产业联盟章程框架下,产业联盟要积极有效开展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工作,充分发挥产业联盟在组织协同创新、推进示范应用、完善标准规范、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带动作用。
  
五、产业联盟注册或登记等设立手续,须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办理。
  
产业联盟工作推进情况和有关绿色建材产业发展的建议,请及时向我部(原材料工业司)反馈。
  
特此函复。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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