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37
  • Tax100会员 33768
查看: 205|回复: 0

[国务院政策] 工信部科函〔2016〕144号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理委员会等38家单位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804
2020-9-8 17: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4751574/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文件编号: 工信部科函〔2016〕144号
文件名: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理委员会等38家单位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6-04-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工信部科函〔201614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15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15115号)要求,经评审和公示,同意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理委员会等38家单位(名单见附件)为第三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单位,开展区域品牌建设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支持,推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取得新成效。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单位和产业集群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415


抄送:有关工业行业协会,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