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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策] 工信厅联消费〔2018〕112号 | 四部门关于公布第一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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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9/c6620133/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药监局综合司
文件编号: 工信厅联消费〔2018〕112号
文件名: 四部门关于公布第一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9-01-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公布第一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联消费〔20181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1821号),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药监局认定了第一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见附件),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要按照建设周期和责任目标要求,完成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任务,保障小品种药(短缺药)的稳定生产供应。

二、北京、上海、四川等省(市)相关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建设单位管理指导,督促企业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提高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强化会商联动,及时协调解决建设单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各省(市)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属地企业开展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对条件较好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为下一批选择认定做好准备。





(联系电话:010-6820567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药监局综合司

20181231





附件

第一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名单



一、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联合体,由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联合23家企业组织实施。

二、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联合体,由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三、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联合体,由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联合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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