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522
  • Tax100会员 33824
查看: 345|回复: 0

[国务院政策] 工信厅政〔2019〕64号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804
2020-9-8 16: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7451277/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文件编号: 工信厅政〔2019〕64号
文件名: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9-09-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工信厅政〔20196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日常监管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联合检查。对“全国性信息网络工程或者国家规定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广播电视传输网建设实施监督检查(其中重点是国际通信设施)”“设置国际通信出入口检查”“主导电信企业互联规程执行情况检查”“电信新业务试办情况检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检查”等事项,部机关相关司局探索实行联合检查。逐步扩大联合检查事项范围。

二、推行上下级协同检查。部机关相关司局组织开展检查时,要加强与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的沟通协调,争取一并开展检查,防范多头反复检查。

三、改进检查方式方法。随机抽查事项要按规定编制抽查计划、按计划开展检查。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通过网络监测、信息化监管、数据共享等方式能够实现检查效果的,可以不实行现场检查。

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公示检查结果等信息,推进数据共享。

五、防范检查扰民。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实施检查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除非确有必要,原则上不在节假日实施检查。检查人员现场检查要出示证件、规范言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工信厅政〔201853号)同时废止。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996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