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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高频考点: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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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7 14: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0年全国税务师考试报名已经结束。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税法一》科目的报名人数达420921人,居五科报考人数之首。从考试情况看,“不予抵扣进项税额”的相关政策及具体税额计算这一知识点,是近5年考试的高频考点。学习过程中,考生不仅要掌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几类情形及注意事项,还要掌握各种情形下,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方法。


考点分析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对于不同的情形,其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可能不同。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兼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和免征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建设规模”为依据进行划分。其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简易计税、免税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房地产项目总建设规模)。


除固定资产外,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发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以外的其他情形,如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项目及非正常损失等,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专用于简易计税、免征增值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项目及非正常损失等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不动产净值率。其中,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真题解析

下面以考生回忆版的2018年考试真题为例,介绍《税法一》科目如何考核“不予抵扣进项税额”这一知识点,也让考生更直观地了解税务师考试的命题方式。


2017年5月,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不动产作为办公楼用于办公,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0万元,税额100万元,进项税额已按规定申报抵扣。2019年1月,该办公楼改用于职工宿舍,当期净值1800万元。该办公楼应转出进项税额( )万元。

A. 85.71

B. 100.00

C. 198.00

D. 90.00


【答案】 D。

【解析】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其中,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1800÷2000×100%=90%,该办公楼应转出进项税额=90%×100=90(万元)。


作者:叶青(单位:中华会计网校)

来源:中国税务报





截屏2020-09-07 下午2.57.27_meitu_1.jpg

点评

很详细  发表于 2020-9-8 08:51
学习并复习了  发表于 2020-9-7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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