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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在线丨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与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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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0-9-7 1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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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泰安税务
标题:
普法在线丨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与核心价值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MTg5MzUwNQ==&mid=2247486877&idx=3&sn=b2dfb2d3f9ab935c421570e368c1edc2&chksm=fcd87ff3cbaff6e58689b346b12689ebbaa204fc0425a7cba1da4e49a1d5b5e7c989fb25bd4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07
二维码:
-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来源:2020年第12期《求是》杂志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民法典是规范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和财产关系的法典。民法典是民生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典籍,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写照,也是一个民族精神文化的集中体现,更是全体人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证书。因此,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编纂中国人自己的民法典,是中国人民的共同夙愿。
我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工作,但均因各种原因搁浅。200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民法典草案,但经讨论和研究,仍确定继续采取分别制定单行法的办法推进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这一重大立法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就编纂民法典和制定民法总则作出重要指示,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汇报,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根据立法计划,民法典编纂工作按照“两步走”的思路进行:
第一步
,先编纂民法典总则编即民法总则,争取于2017年3月由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步
,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拟于2018年上半年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阶段审议后,争取于2020年3月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式迈出了“第一步”。民法总则通过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抓紧开展“第二步”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五家民法典编纂参加单位全力推进各分编编纂工作。
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2018年12月23日,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019年4月20日,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二审稿)、人格权编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2019年6月25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继承编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2019年8月22日,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三审稿)、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019年10月2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019年12月23日,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三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2019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民法典草案的议案,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2020年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主席于2020年5月28日签发第四十五号主席令公布,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万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诞生。
民法典共7编,依次是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民法典较之前的民事单行法律体系有较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
? 第一,设立人格权编,对各种具体人格权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为人格权保护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针对实践中反映较多的法定救助义务、人体组织器官捐献、禁止性骚扰等问题作了规定;针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 第二,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
物权编加强了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增加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删去物权法中关于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增加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用益物权部分增加规定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并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生活居住需要,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要求;完善了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的规则等。
? 第三,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要求,合同编完善了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规则;强化对债权实现的保护力度,完善了合同保全、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则,并增设专章规定保证合同;加大对弱势合同当事人的保护,规定了电、水、气、热力供应人以及公共运输承运人对社会公众的强制缔约义务,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为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租购同权住房制度的要求,增加了住房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制度;为落实民法总则“绿色原则”的要求,规定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负有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义务,在合同终止后负有旧物回收义务,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依法负有回收义务;增加了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和合伙合同类型等。
? 第四,
为进一步弘扬夫妻互敬、孝老爱亲、家庭和睦的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婚姻家庭编修改了禁止结婚的条件;完善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完善了离婚赔偿制度;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等。
? 第五,
根据我国社会家庭结构、继承观念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为满足人民群众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促进家庭和睦,推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继承编增加了遗产管理人制度,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更好地维护继承人、债权人利益,避免和减少纠纷;为满足养老形式多样化需求,促进老龄产业发展,完善了遗赠扶养协议制度,适当扩大了扶养人的范围;为保护债权人利益,保障国家税收应收尽收,完善了债务清偿规则;为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增加了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删除了继承法中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切实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 第六,针对侵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侵权责任编完善了公平责任规则;确立了
“自甘风险”
规则,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增加了“自助行为”制度,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扩大了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规定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为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成本,规定故意侵害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完善了网络侵权责任制度;完善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规则,规定非营运机动车无偿搭乘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应当减轻机动车驾驶人赔偿责任;完善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制度,增加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明确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既具有中国特色,又体现时代特点,既体现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民事关系的规律,又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民法典全面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进一步完善了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促进财产和要素自由流动的公平交易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增进家庭和睦的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自然人和其他民事主体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救济制度,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为了让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同仁学习、理解和适用民法典,我们组织全国各级法院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民商事审判法官及其他法律实务界人士共同编写了这本《民法典重点修改及新条文解读》。本书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编排顺序,针对民法典新增的和有实质性修改的条文,从立法者、司法者的角度对重点条文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如何理解与适用等问题进行解读并特别说明需要注意的问题,以期帮助读者快速、直接把握民法典修改的核心问题,为民法典在实践中的具体适用提供参考。本书主要具有以下特色:一是理论性强,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强调要站在立法者的高度对重点条文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进行解读,列明法条的来源,有何修改、补充或者创新,说明立法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争议点,确保读者领会立法者的立法意图和立法目的;二是实用性强,本书的编写人员主要是全国各级法院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民商事审判法官,也有其他从事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的人员参加,作者们将法学理论和办案实践相结合对条文进行详细解读,并指明在审判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确保解读的司法实用性;三是简明扼要,本书把条文解读的重点放在阐述立法背景、立法意义及如何理解适用上,力求让读者在最短时间内领悟条文精髓,既节省阅读时间又能实现学习目的。
希望本书既能给法学研究工作提供有益参考,又能成为司法实务界的办案手册。囿于时间仓促,本书在编写过程中难免存在疏漏,望读者朋友们不吝指正,我们将不胜感激!
编者
二0二0年六月
(本文为《民法典重点修改及新条文解读》一书的序)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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