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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减免范围及口径如下:
一、纳税人疫情期间生产经营收入(不含权益类投资类收益),较上一年度同期减少50%(含)以上的。
二、交通运输业(指铁路运输、道路运输,、航空运输、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四类)、住宿和餐饮业、文体和娱乐业(指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旅游业(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纳税人。
三、市发改委、工信局确定的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和房产或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的纳税人。
四、鼓励引导各类经营性房产业主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按实际减免租金月份或折扣比例相应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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