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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公、包租婆们,个人出租不动产登记及代开发票网上办理操作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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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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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5 13: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佛山税务
标题: 包租公、包租婆们,个人出租不动产登记及代开发票网上办理操作攻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UwNDMzNQ==&mid=2651259761&idx=2&sn=7f8b889213a61cdd45f94a7e9d0fb703&chksm=8b633891bc14b187bb311d8ea32223e14205ff041e1d6476b4c722aebc180d63ebcbd96da3a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04
二维码: -



各位“包租公”“包租婆”们,个人出租不动产登记及代开发票可以网上办理啦!
下面小编为你们带来整理好的网上办理出租不动产电子税务局操作详细流程,请收藏吧!!

步骤一:房源信息采集

以自然人实名认证的电子税务局账号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的信息采集。具体操作:



1.点击申报征收


2.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采集”


3.点击“新增土地”,在弹出的“宗地总体信息维护(新增)”对话框中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加“*”号的为必填项目,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纳税人需要根据土地性质和所属街道选择对应的土地等级,选择土地等级后税费标准会自动带出,然后纳税人再填写实际面积即可,系统后续会自动计算税额。

备注:“文件等级”中的“文件”指的是《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8〕4号)。按照本文,我市土地等级从二级起划分,即原一级土地调整为二级地,依此类推。“系统等级”指系统中税额配置的等级,等级的排序规则是将所有十三级税额从大到小排序并安排等级。


4.点击“新增房屋”,在弹出的“房源信息(新增)”对话框中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加“*”号的为必填项目,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5.房源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新增,添加“房产应税信息(从价)”,填写后保存。



注意事项:房产原值按实际情况填写;出租房产原值及出租面积按照实际出租部分的房产原值及面积填写;计税比例是自动带出;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是自动带出,一般情况下默认为取得房产次月1日。
6.“房屋应税信息(从价)”保存成功后,系统会提示自动跳转填写“房屋应税信息(从租)”,填写完标记“*”号的栏目后,保存即可,此时信息采集表内就会有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的记录。


注意事项:出租面积、合同租金总收入、合同约定租赁期起、合同约定租赁期止,以上四项按照合同据实填写;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及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止填写的是需要申报租金收入的区间(比如,合同是1月开始的,已经通过其他途径申报缴纳了1月份的税款,2月份开始没有交,那么申报租金租赁期起就可以是2月份开始),申报租金收入是填写需要申报月份数的总的租金收入(比如月租金5000,需要申报租金的月份是10个月,则填写50000),系统会自动计算平均分配到各个月。

步骤二:出租信息采集
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的信息采集完毕后,即可办理出租信息采集。具体操作:

1.返回电子税务局主界面,点击“我要办税”-“事项办理”-“不动产租赁合同信息采集”。



2.点击“新增”,按照界面流程,填写基本信息并选择已经采集好的房产及土地信息,然后上传附送资料,点击“保存”,提交采集信息。




注意事项:合同租赁期起及合同租赁起止为合同实际的时间,租赁期起及租赁期止填写需要开具发票的对应的月份。
步骤三:申请代开发票
1.租赁信息采集完成后,就可以申请代开发票了。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即可。


2.由于之前已经采集过合同信息,纳税人可直接选择对应的合同,系统会自动带出之前已经采集好的合同记录,然后会生成需要缴纳的税款,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完成发票开具。



3.发票开具完成,可以查看发票信息,并进行电子发票打印。

【END】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供稿:佛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编发:佛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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