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229
  • Tax100会员 33460
查看: 594|回复: 0

两部门发文明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0819
2020-9-4 16: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安徽税务
标题: 两部门发文明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DA1NjgyNQ==&mid=2651004887&idx=2&sn=e5efde7812a0144c56125286531a3c38&chksm=80a19ac1b7d613d76859736fa1019dc5ef5c9cbef93b59092f2c08653af2f38b42328c47621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03
二维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8月20日



点击下图↓↓↓
查看更多疫情防控税费优惠内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安徽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推 荐 阅 读
申报马上要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修订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勾选认证?
9月开学季,扶持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你了解吗?
快问快答 | 通过税务UKey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如何辨别电子签章真伪?

824_159920820592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