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3349
  • Tax100会员 33577
查看: 302|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公布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804
2020-9-4 12: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jiedu/201604/t20160406_1939013.htm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公布
发文日期: 2016-04-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公布


  
2016年4月7日 来源:关税司

  4月7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濒管办、密码局等11个部门共同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为避免工业原材料等商品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渠道进境,扰乱正常贸易秩序,同时便于日常征管操作,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实施清单管理。这也是延续了此前征收行邮税时“个人自用”的规定。
  清单是结合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进口试点情况,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予以统一规范。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是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客观上能够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其中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清单内的商品将免于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直购商品免于验核通关单,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二线”出区时免于验核通关单。
  清单将根据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消费者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