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40
  • Tax100会员 33551
查看: 236|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2009年7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804
2020-9-4 11: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jiedu/200906/t20090622_170944.htm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2009年7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
发文日期: 2009-06-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2009年7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


   为促进稳定外需,调整出口结构,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7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取消 小麦、大米、大豆等粮食产品以及硫酸、钢丝等工业品 的出口暂定关税,降低 微细目滑石粉,中小型型钢,部分氟化工品,部分钨、钼、铟等有色金属及其中间品等 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  同时,为促进化肥行业平稳运行,支持农业生产,对化肥及化肥原料的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取消黄磷、磷矿石、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过磷酸钙、二元复合肥等产品的特别出口关税,对黄磷继续征收20%的出口关税,对其他磷、磷矿石继续征收10%-35%的出口暂定关税,对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过磷酸钙、二元复合肥等化肥产品(包括工业用化肥)统一征收10%的出口暂定关税。延长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征收出口关税的淡季时段,将尿素的淡季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月,磷酸一铵、二铵的淡季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半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