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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指南】韶税有为 非常满意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N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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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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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4 02: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韶关税务
标题: 【缴费指南】韶税有为 非常满意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N种方式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g1OTIyMA==&mid=2654004075&idx=2&sn=32ba21a1c29fe5032d6453dee42a9741&chksm=8bd03690bca7bf86bc9bff5c1651b99667c692e1c0b074df5b176a6bbdfced1b24904602464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03
二维码: -



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办税(费)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以“韶税有为 非常满意”为主题,梳理了税费征管便民新举措、高频涉税(费)业务指引以及税费政策解读,为大家纾难解困。


第11篇 如何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一年一度的残疾人保障金申报缴纳
现正在进行中!!!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残保金政策
高效的进行申报缴纳
本期推出残保金学习小宝典


一、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的资金,简称残保金。
申报缴费期限:8月1日至11月30日

二、申报途径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或门前申报方式办理申报缴费。
↓↓操作指南↓↓
(一)电子税务局申报
用人单位可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www.etax-gd.gov.cn/),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项中进行申报。







(二)韶关税务微信公众号申报








(三)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申报




(四)门前申报


用人单位如实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申报表可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下载专区下载),申报表须经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残联部门审批缓、减、免保障金的用人单位,需一并提供残联部门出具的相关审批表。

三、报表填写
(一)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上年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包含全年一次性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

从2020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三)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广东省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1.5%。

(四)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按照残联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人数,系统自动读取数据。如用人单位对审核后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实

(五)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或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

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不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

(六)本期减免费额

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30人)以下的企业,按规定暂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0%计算减免费额。其他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实行分档征收政策,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50%计算减免费额;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计算减免费额。
(可上下滑动)
四、优惠政策
分档征收: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
(一)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超过1.5%(含)以上免征;
(二)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部分免缴: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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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粤税有为 非常满意|延期缴纳税款网上办,vlog视频一看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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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供稿: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
作者:陈凯文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编辑:姜新娣 温艳君
责编:魏生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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