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税务微信号:sichuanshuiwu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8月2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四川税务
微信号:sichuanshuiwu
普及税费知识
宣传税费政策,实现征纳互动
喜欢,就“在看”



点击“阅读原文”了解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