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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如需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事项,这份操作指南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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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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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2 05:5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浦东税务
标题: 实用|如需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事项,这份操作指南请收好!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Tg3OTM4Nw==&mid=2650854274&idx=3&sn=0830bd58807e49855b690f72d0f30f07&chksm=849db536b3ea3c2036a01f53d8042f64a78ae80e4c5f75f250fb4deaee772217bfbf4eb56c6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01
二维码: -



操作指南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事项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在5月结束,有企业咨询在汇算清缴后如何进行汇算清缴更正申报以及办理退税
申税小微整理了这份操作指南,帮您少跑马路,多走网路,快速办理好后续相关事项。
一、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更正申报
第一步:
  eTax@SH 3界面【菜单】-【文件】-【更正申报填写】(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
  在【更正申报填写】界面选择需要更正的报表,点击【更正】(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
  更正申报填写后的报表,同样需要进行发送操作,发送界面备注栏显示红色字体“更正申报”。

第四步:
  更正申报的报表没有回执,在申报界面直接看结果。

提醒:
  对于更正申报,注意事项有以下两点:
  1.在汇算清缴申报期结束后(2020年5月31日之后),该功能仅可使用一次,如涉及多次更正,请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2.更正申报的报表没有回执,在申报界面直接看结果。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电子退税
一.受理范围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指按照分期预缴、按期汇算结算的征管方式,对纳税人应清算形成的多缴税款办理退抵税费。
二.受理条件
  1.纳税人不属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2.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3.纳税人无未清缴的税款;
  4.纳税人有退税银行账号;
  5.非严重失信纳税人;
  6.纳税人不存在已下发未办结的风险核查任务;
  7.纳税人有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税款,且多缴税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
三.办理流程
  1.纳税人使用CA证书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创新版】”,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2.纳税人详细阅读提示信息并点击同意后,进入申请填写界面,其中纳税人信息为系统自动带出,退税银行名称、退抵税金类型、申请退抵税(费)方式、退抵税原因类型、申请人为必填必选项。纳税人需选择相应的退抵税费明细,认真复核申报或更正申报无误,税款所属期间正确,申请退税金额准确,说明内容完整属实等。

3.纳税人确认无误后,则可点击“下一步”——“提交”,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


4.主管税务机关将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对审核不通过的,通知纳税人更正申报或补正材料后,再次申请办理退税;对审核通过的,制发结果通知书推送至电子税务局。
提醒:
  如纳税人对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进行过更正申报,则需按照“误收多缴退(抵)税”相关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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