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管公积金
武公中规〔2018〕1号《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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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制止开发商拒贷行为,维护缴存职工的贷款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于2017年年底联合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公积金中心在充分征求市房管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和市国土规划局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订了《武汉公积金中心 市住房保障房管局 市财政局 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 市国土规划局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
《通知》从九个方面着手,切实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
一是要求武汉公积金中心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办贷效率。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录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二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充分尊重购房人选择购房贷款方式的权利。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应享有与一次性付款或者商业贷款等其他付款方式选择房源的同等权利。
三是要求武汉公积金中心加强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的考核管理。
四是要求市房管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和销售行为管理。市住房保障房管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
五是要求市房管局、市国土规划局提高商品房合同备案和不动产抵押登记效率。
六是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要求各商业银行要提升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时效。
七是要求武汉公积金中心、市房管局、市国土规划局等部门主动公开业务办理流程。
八是要求武汉公积金中心、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国土规划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等部门大力推进信息互联互通。
九是要求市住房保障房管局、武汉公积金中心、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和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行动。
特此解读。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