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65
  • Tax100会员 32609
查看: 407|回复: 0

致全省资源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747
2020-9-1 00: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湖北税务
标题: 致全省资源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4ODQzMTI4Mg==&mid=2247486279&idx=1&sn=2c0517fa79edc930923e9affd1f899ef&chksm=ec3fc69adb484f8cb3a1eff741d6c9d7c394548882ffbb8269ea31a4339639a43ff79a49d5b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8-31
二维码: -
尊敬的资源税纳税人: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新旧税制的平稳转换,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2020年9月份申报期,请您继续使用原资源税申报表,按原有政策进行资源税申报,该表还适用于税款所属期为2020年8月之前的资源税补缴申报。对2020年9月1日及以后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请使用新版资源税申报表进行申报。

二、根据税法和湖北省人大有关决定,符合资源税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可自行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将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三、如您还需了解资源税法和湖北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标准、计征方式,以及免征减征办法等相关政策内容,可点击“图解税收——资源税篇”进行查询。如您在办理涉税事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咨询和办理。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湖北税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0年8月3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资源和环境税处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950_159889296189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