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25
  • Tax100会员 33122
查看: 712|回复: 0

[公积金] 青岛市管公积金 关于公布《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个人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

2668

主题

2664

帖子

2668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2668
2020-8-28 10: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zfgjj.qingdao.gov.cn/n28356077/n32565715/n32565736/200715142057317216.html
发文单位: 青岛市管公积金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青岛市管公积金 关于公布《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个人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0-07-1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青岛市管公积金
关于公布《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个人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


QDCR-2020-0430004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青住金规〔2020〕4号

───────────────────

关于公布《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个人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


各处、室,各管理处: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我市政府规章对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确定《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个人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需要继续执行,现予以公布。文件有效期自2020年8月15日起至2025年8月14日止。

附件:《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个人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青住金规〔2017〕5号).docx(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4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