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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青岛市管公积金 (已失效)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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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zfgjj.qingdao.gov.cn/n28356077/n32565715/n32565736/190122110407880802.html
发文单位: 青岛市管公积金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青岛市管公积金 (已失效)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01-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青岛市管公积金
(已失效)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通知



QDCR-2013-055001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青住金发〔20132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通知


各处、室,各管理处: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切实满足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需求,降低职工购房成本,经我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内容如下:
一、全市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60万元。
二、全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35万元。
本通知事项,自20132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131日。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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