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69
  • Tax100会员 28092
查看: 520|回复: 0

[公积金] 青岛市管公积金 关于新建商品房推行预售资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2668

主题

2664

帖子

2668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2668
2020-8-28 10: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zfgjj.qingdao.gov.cn/n28356077/n32565715/n32565736/190122102802888617.html
发文单位: 青岛市管公积金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青岛市管公积金 关于新建商品房推行预售资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07-1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青岛市管公积金
关于新建商品房推行预售资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管理处:
  《青岛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并印发。根据《监管办法》规定,自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起,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申请购房贷款的,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将购房贷款发放到相应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专用账户)。
  为配合《监管办法》的施行,凡办法施行区域内新建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开发商与我中心签署《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时,应提供合作项目的监管专用账户作为贷款划入的指定账户,同时提供《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复印件,入档备查。
  参照执行《监管办法》的区域推行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措施的,各管理处亦应按上述要求与开发商签署《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并索取相应的备案材料。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