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82
  • Tax100会员 32536
查看: 585|回复: 0

[公积金] 青岛市管公积金 关于我市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的通知

2668

主题

2664

帖子

2668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2668
2020-8-28 10: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zfgjj.qingdao.gov.cn/n28356077/n32565715/n32565735/190122151458460084.html
发文单位: 青岛市管公积金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青岛市管公积金 关于我市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12-1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青岛市管公积金
关于我市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的通知


各处、室,各管理处:
因我市就业失业登记业务发生变化,结合住房公积金业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业务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办理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纳入暂存部管理的,办理要件中的“失业证”原件调整为“失业证明”原件。
二、个人账户纳入暂存部管理业务和失业满2年提取业务中的失业证明原件包含:失业登记管理部门发放的失业证、“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市人社局网站自助打印)。“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当前缴费险种中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三项状态为否的认定为失业状态。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9月30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