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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税滴说税 | 第1期:退还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对疫情的公益性捐赠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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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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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6 00: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杭州税务
标题: 小税滴说税 | 第1期:退还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对疫情的公益性捐赠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g2MDgyNw==&mid=2652394014&idx=1&sn=2c035bb1c82ca70cd24eba4300678c62&chksm=8b54132abc239a3ca4887df5f8ee07c81e0d2eb3907fc95a51dd4fdd63f9b8249c967bcc21cf#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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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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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1
我们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是否需要计入企业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退还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不需要计入收入总额,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应对疫情的公益性捐赠,是否可以继续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可以。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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