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85
  • Tax100会员 33330
查看: 617|回复: 0

税问12366 | 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5556
2020-8-25 16: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充税务
标题: 税问12366 | 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jY3NDkwOA==&mid=2247489265&idx=2&sn=d7ea91dfb72227409ad0f91d2daff6ba&chksm=9f5cf4c2a82b7dd4b3d4f9669f0daf89e50aec59143e12503987fe46fdac12ffd54368aff7c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8-25
二维码: -






问: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答: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号)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
来源:省局纳服中心、广元税务


好文!必须点在看
229_159834241492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