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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0-8-25 15: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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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定州税务
标题:
12366热点问题(一)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NzM5MDY4MQ==&mid=2247492458&idx=1&sn=90435f0d09e16b029c31ebc21dc09540&chksm=9711b1dca06638ca883e68503872090a989b364982600b746ed8aac3175d2a32724bff6335c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8-25
二维码:
-
1,新冠肺炎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规定:“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13号公告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七、本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2,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为1%后发票应如何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规定:“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七、本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3,我需要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吗?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 年 1 月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您就需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税款,您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如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款,您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
同时,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经国务院批准,如果您的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 12 万元但需要年度汇算补税或者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 400 元,且在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那么您无须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也无须补缴税款。如果您多预缴了税款,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无论多小的税款,您都可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如果您放弃退税,那么也不用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4,哪种情形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二、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5,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我针对某笔收入发起申诉后经回忆发现是我记错了,可以撤销申诉么?
税务机关已经终审的申诉事项不能撤销。但年度汇算时,可以通过增加收入的方式,补充已申诉的内容。
此外,对于刚发起申诉的任务(“被收入”,以及“从未任职”的被任职),次周周一前可以撤销申诉。
6,发现有单位冒用我身份申报收入该怎么办?
您通过网络方式办理年度汇算时,如果发现有单位冒用您的身份申报了收入,您可以在办理年度汇算时自行删除被冒用的整条预扣预缴记录,删除后,该项收入不纳入年度汇算。
您也可以就冒用身份申报收入情况进行申诉,税务机关将对您的申诉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向您反馈核实情况。
需要提醒的是,您在删除和申诉时,需要就有关情况进行承诺。如果进行虚假删除或申诉导致少缴税款,会影响您的纳税信用,情况严重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个人所得税APP提交汇算清缴退税后提示查询银行营业网点为空,请配置cs?
1.2.3版本之前添加的地方银行卡可能会存在问题,新添加的银行卡能显示商业银行名称。以前的数据一部分数据运维了,一部分是触发让用户手动去选,若都没有改过的话退税可能会存在问题。解决办法:请解绑银行卡,然后重新绑定、重新添加。
目前个税APP最新版本是1.3.7
关于银行卡绑定的问题:建议纳税人首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的银行卡,慎选信用社等较小型银行的银行卡。
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须具备以下条件:
(1)银行账户需为纳税人本人的银行开户;
(2)为了避免退税不成功,建议您填报I类账户,具体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或直接向开户银行查询;
(3)收到退税前,请保持银行账户状态正常。如果您的银行账户处于注销、挂失、未激活、收支有限额、冻结等状态,均可能影响您收到退税。
8,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中数据如何备份?备份后数据如何恢复?
打开要备份数据的软件,点击左侧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点击""备份设置"",选择“备份到选择路径""后点“选择”可以自行设置路径,然后点击左上角""备份"",提示“备份成功”就可以了。
打开要恢复数据的软件,点击左侧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点击""恢复设置"",选择之前备份好的文件,点击左上角""恢复"",然后需要关闭软件,会提示""数据库还原成功""就可以了。
提醒您了解:如果要恢复的软件里如果有录入数据,一定要先备份出来再恢复,因为恢复后是会把软件里的数据覆盖。
9,2019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一、(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编辑:定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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