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38
  • Tax100会员 33279
查看: 491|回复: 1

[个人所得税] 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由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032

主题

1032

帖子

1028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1028
2020-5-27 01: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由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17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706
2020-5-27 01: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第七条规定:“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了便于操作,税款可由其任职的律师事务所代为缴入国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