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山东税务机关通过问答明确,山东省内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至此,从公开途径可以查询到的个体工商户定额征收10万以下的省份已有四个,详情参见:个体工商户10万以下免个税,来看看都有哪些地方
问:个体工商户查账征收可以享受月营业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答:从7月1日起,山东省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月营业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0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不享受该优惠。
日期:2020.8.20
来源:山东税务微信
信息来源:税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