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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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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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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2 02: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攀枝花税务
标题: 温馨提示~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事项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4MTA2NDM3Mg==&mid=2650169558&idx=2&sn=2e5342f10ed7e12f4086dac33a17a945&chksm=f3ac260dc4dbaf1b01445ec01409b28ac5b52a128eda86c17a2032da6ebd52e2b308780374b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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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相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攀医保[2020]83号),现将相关缴费事项提示如下:
一、缴费规定
2021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0 年9月1 日至12 月31 日。按年缴费,以自然年度为一个保险责任周期(统筹年度),所缴保险费在医保待遇生效后不予退还。
二、缴费档次
一档缴费标准为30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450元。在校学生(含大学生)和16 周岁以下不在校的城乡居民,个人统一按一档缴费,按二档享受医保待遇。
成年居民任选一档次缴费,并按所选档次享受该档医保待遇,多缴费多享受待遇。已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人当年不能再进行档次变更。
三、待遇享受
已参加了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其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未参加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自参保缴费次月起设立3个月待遇等待期。
四、缴费渠道
为确保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规范、高效的服务,我市开通以下缴费渠道。
(一)已签订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扣缴协议仍然有效,可继续使用签约银行卡进行银行端扣缴;未签约或者2020年银行端扣缴未成功的缴费人可选择银行签订扣款协议。选择批扣档次,并在签约银行卡上缴存相对应的缴费金额,税务部门根据所选档次每月进行批扣。
(二)各商业银行柜面、银行手机APP、网上银行、银行自助缴费终端、农商银行助农取款服务点、农商银行乡村金融服务站(点)。
(三)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APP。
(四)学校、幼儿园、乡镇(街道)、社区(村)集中代收点。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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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攀枝花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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