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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知小铺】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影响发票领购?快来记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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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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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1 06: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深圳蛇口税务
标题: 【税知小铺】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影响发票领购?快来记笔记!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E1NzI1NQ==&mid=2652707709&idx=1&sn=58b20f85b1213aefc33b15cc41248f2a&chksm=80c94395b7beca832df3da2982a40bdf8a20aaa44f0073a2cb4db64a76e7b5dfaab47e8d6ac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8-20
二维码: -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和“银税互动”工作的不断深化,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的场景越来越多,对企业产生更为直接的影响。每月领购发票时,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的企业适用的发票管理政策也有所区别。
然而,很多纳税人对自己的纳税信用等级以及发票领购规则却不太了解。

小编特地整理了一些纳税人较为常见的问题,助您正确领购发票,提升办事效率~!


什么是纳税信用?

税务部门每年依据税法遵从、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等方面100多项评价指标,采用指标扣分的方式对企业纳税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A、B、M、C、D五级。



纳税信用等级不同有差异吗?

税务部门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与管理。



我要怎么查询自己的纳税信用等级呢?

别急,小编手把手来教您!


第一步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

第二步
点击我的信息,进入纳税人信息模块

第三步
选择纳税基本信息查询——基础信息
即可在纳税信用评定等级一栏看到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纳税信用等级对每月领购发票究竟有什么影响?

已经帮您梳理出纳税信用等级应用于发票管理的政策大全,快来记笔记吧~


A级纳税人激励措施
●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一)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二)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二十九条
● 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的,按照规定即时办理。
《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条
B级纳税人激励措施
●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B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实施正常管理,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提供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激励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三十条
● 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的,按照规定即时办理。
《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条
M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的企业,税务机关实行下列激励措施:
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第四条
C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C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依法从严管理,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采取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的管理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三十一条
D级纳税人惩戒措施
●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
  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三十二条
小贴士
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发票管理规定
● 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
(一)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二)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
  
● 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
预缴增值税时,纳税人应提供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

深圳蛇口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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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小编:六和 & fl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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