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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苏州市管公积金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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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0 10: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gjj.suzhou.gov.cn/szgjj/jcyw/200901/0be7cb1e6f3d40e0a41a560963e37fdc.shtml
发文单位: 苏州市管公积金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苏州市管公积金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9-01-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苏州市管公积金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苏房金〔2009〕6号

各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科,各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更好地支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现就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贷款最高比例由住房总价的70%提高到8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的贷款最高比例由住房总价的60%提高到70%。
二、 开放对联排别墅(屋)和酒店式公寓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已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且结构封顶的联排别墅(屋)和酒店式公寓比照普通商品住房列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源。
三、 放宽借款申请人的借款年限。借款申请人的借款年限可在法定退休年龄上延长5年。
本通知自2009年1月24日起执行,各分中心、管理部同步执行。其他未涉及内容仍执行原规定。
特此通知

二ΟΟ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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