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83
  • Tax100会员 32622
查看: 539|回复: 0

您的节日税收红包,请查收!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747
2020-8-20 01: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武汉税务
标题: 您的节日税收红包,请查收!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ODMyMjI1MA==&mid=2247516260&idx=2&sn=b522bec5a8ffde3ea17cc446ff807f70&chksm=97ee8441a0990d575bfefc7781bc5f50dd64e3897d4a5be9ac942c7a70f9f8e3665769b049e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8-19
二维码: -



自2018年起,我国将每年的8月19日设立为“中国医师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牢记党和人民重托,义无反顾冲上疫情防控第一线,为抗击疫情付出了艰苦努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彰显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赢得了党和人民的高度评价。
  疫情期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文,为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送去税收优惠。


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哦!
1
享受主体
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
2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3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0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号)

对参加疫情防治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免征个税
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吗?
如何享受呢?
↓ ↓




今天是“中国医师节”
让我们用这份“税收礼包”
向生命的守护者们致敬
节日快乐!
—完—

推荐阅读
疫情期间享受免征增值税,进项转出如何处理?
一张身份证可以办哪些税事?看这里!
编辑设计:武汉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842_159785704533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