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管公积金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细化公积金个贷审批时限的通知
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各受委托银行: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精神,公积金中心联合市房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西安营管部、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下发了相关通知(西房金发【2018】6号),明确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进一步规范贷款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公积金中心自受委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贷款或不准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说明理由。”
为进一步提高公积金个贷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现行个贷审批时限进行了细化,做出如下调整:申请人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后,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和贷款初审(自材料录入产生合同登记号至提交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复审(自银行提交审批至中心审批完成转移担保)。
请各受委托银行公积金个贷代理员及中心各级个贷审批人员严格落实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