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276
Tax100会员
33586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广东
›
支持扶贫捐赠,这些政策你知道吗?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411
|
回复:
0
支持扶贫捐赠,这些政策你知道吗?
[复制链接]
广东政策君
广东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42409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42409, 距离下一级还需 46479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42409, 距离下一级还需 46479 积分
积分
42409
发消息
2020-8-18 01: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梅州税务
标题:
支持扶贫捐赠,这些政策你知道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TI4NTM0MQ==&mid=2650186043&idx=7&sn=8c3de9e58a7b73fce53bac063c69c8b9&chksm=8363fa89b414739f12226f8b434e841374ff07d8c3654bd378836da99190210267c02fae233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8-17
二维码:
-
划重点
1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政府部门的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
个人通过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的公益性捐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3
企业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
4
符合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在支持扶贫捐赠方面具体都有哪些优惠政策吧!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政府部门的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
享受主体
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发生公益性捐赠的企业
2
优惠内容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
,准予结转以后
三年内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
享受条件
1.
公益性捐赠
,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2.
公益性社会团体
,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1)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2)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4)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5)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6)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7)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9)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年度利润总额
,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4.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
,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
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
5.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
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6.公益性捐赠准予结转以后三年扣除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2016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可按此执行。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
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
二、个人通过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的公益性捐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1
享受主体
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个人
2
优惠内容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
,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3
享受条件
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
2.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三、企业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
1
享受主体
进行扶贫捐赠的企业
2
优惠内容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
,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2.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
,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
3.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
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尚未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可执行上述企业所得税政策。
3
享受条件
“目标脱贫地区”
是指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
四、符合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
1
享受主体
进行扶贫货物捐赠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2
优惠内容
1.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
免征增值税
。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2. 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
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可追溯执行上述增值税政策。
3
享受条件
“目标脱贫地区”
是指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丰顺县税务局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河北
人社政策
河北
山东
宁夏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