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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长期护理保险”官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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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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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17 19:4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宜昌税务
标题: “宜昌市长期护理保险”官方解读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OTUzMTk2MQ==&mid=2247492892&idx=2&sn=5482b6adc178266f31a2fd1b29f8eb4f&chksm=97db7acaa0acf3dc9919708aad5e77c94bb5187816dac6d14edf79363021194b8cf73642cf4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8-17
二维码: -





除了养老、医疗、工伤
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
宜昌正式推开一项新的社会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

8月17日,宜昌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新闻发布会在三峡日报社10楼宜昌市新闻发布中心举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珊珊出席新闻发布会。宜昌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孔磊介绍宜昌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相关情况。

发布会现场图

什么是“长护险
小布带你一起了解





为什么要出台“长护险制度
截至2018年底
宜昌市60周岁以上的常住老年人口
96.37万人
占全市总人口比为23.3%
人口老龄化程度排名全省前三
高于全省、全国同期水平
(全省19.17%、全国17.9%)


宜昌市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顾的失能老人快速增加。根据2019年上半年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的医养结合专题调研结果显示,宜昌市失能老人约为7890人,平均失能时间为85个月,平均年龄78.4岁,85%的调查对象表示对长护险非常期待。

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不仅是宜昌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实现共享发展改革成果的重大民生工程、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它将有效减轻失能人员家庭长期照护生活压力及经济负担,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19年
12月12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宜昌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城区职工医保参保人群范围内先行先试。
2020年
6月8日
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和宜昌银保监分局联合发文实施《宜昌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及4个配套措施

从9月起开始兑付“长护险待遇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将↓

  • 尽快协调财政部门落实财政补助资金,与税务部门共同做好长护险参保缴费工作,联合卫健和民政部门积极开展失能等级评定工作,会同人社部门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专业培训、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和企业自主评价以及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等工作与长护险试点工作进行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 加紧开发长护险信息系统为经办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加强护理机构服务规范化管理,对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保证服务质量,确保从9月起开始兑付长护险待遇。




“长护险试点期间,哪些人可以参保?
如何享受?待遇标准是什么?
一起来看看吧
Q:
“长护险试点期间,哪些人可以参保?如何缴纳参保费用?
A:
2020年7月,在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内启动试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须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长护险按照自然年度筹资,当前标准为8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60元,医保统筹基金划拨10元,个人缴纳10元,个人部分缴纳成功即为参保。
个人缴费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当前正常划分个人账户的人员,为避免群众跑腿,由医保经办部门统一从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不用参保人再来办理。今年作为起步年,费用8月完成代扣,个人账户余额不足10元的,9月补扣;以后每年第四季度代扣次年的费用。二是当前按5.5%缴纳医保费未正常划分个人账户的人员,长护险个人缴费10元与职工医保费同步缴纳。若是新参加医保人员,则从划分个人账户当月代扣长护险费。
Q:
宜昌市“长护险筹资模式是如何确定的,财政补助部分如何落实到位?
A:
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市医保局等部门,经反复测算研究,初步建立起个人缴费、医保统筹基金划拨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多元化筹资模式,试点期间,筹资标准为8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60元,占总筹资的75%。
市财政局将积极筹措资金,按长护险参保人数和标准足额保障开展长护险试点所需的财政补助资金,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长护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确实将好事办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Q:
参保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长护险待遇?如何享受?待遇标准是什么?
A:
试点期间,宜昌市长护险以重度失能参保人员为保障对象。参保人员经失能等级评估,达到重度失能标准的,可享受长护险待遇。后期根据长护险筹资水平和基金运行情况,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长护险待遇以定点护理机构提供护理服务的方式实现,具体流程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申请失能等级评定——评定为重度失能者选择定点护理机构,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机构护理或居家护理,签署服务协议——接受护理服务——结算费用,限额标准以下的合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给定点护理机构,剩余部分由个人负担,自行支付。
当前,宜昌市长护险月支付限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宜昌市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的70%,暂定为1500元。待遇按月支付,不足一月按天支付,日支付限额暂定为50元;因病转住院期间长护险待遇停止支付。支付标准将随筹资标准同步调整。
Q: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失能等级评定?怎么申请?
A:
参保人员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申请失能等级评定:一是处于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状态且已连续缴纳长护险费用满(含)两年,在起步年内,处于职工医保享待状态的长护险参保人员,可视同符合此项条件;二是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生活无法自理超过6个月;三是当前居住在宜昌市域范围内。

2020年8月1日开始,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以下途径申请失能等级评定:

网点申请:向承办机构所设窗口提出书面申请,试点期间受理窗口包括:三家保险公司网点和11家定点护理机构,方便参保人员就近申请;网点具体地址我们医疗保障局网站上发布了,参保人员也可以通过我们的宜昌医保、医保心服务微信公众号查询。

在线申请:通过长护险用户APP在线申请,APP正在开发,稍后将向广大市民发布。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参保人员或代理人填写《宜昌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申请表》,提交本人和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病史资料等规定的材料,并对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参与失能等级评定的意愿签字确认。
让老年人
老有所养 老有所依



来源:宜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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