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11
  • Tax100会员 33186
查看: 817|回复: 0

[公积金] 杭州市管公积金 关于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

2668

主题

2664

帖子

2668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2668
2020-8-17 10: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gjj.hangzhou.gov.cn/art/2018/7/6/art_1571023_37410694.html
发文单位: 杭州市管公积金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杭州市管公积金 关于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7-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杭州市管公积金
关于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更好解决高层次人才安居问题,根据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安居相关政策的通知》(建金监发〔2018〕16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家庭无房且租赁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按实际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
二、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
三、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没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自购房之日起3年内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
四、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贷缴存时限缩短为3个月,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确定。
五、高层次人才认定按《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执行,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享受以上同等优惠政策。
六、本通知自2018年71日起实施。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